1.比选范围与比选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央商务区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比选。
1.2比选范围:包括中央商务区能源站项目、二次网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
1.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项目位于新华区东至解放大街、西至北大街、北至和平路、南至北后街区域,建设能源站一座(供热供冷整套系统)以及庭院管网(冷热共用)。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具备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项目配备不少于2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包含总监)及3名监理员;
2.4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6业绩要求:比选人申请人2022年3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2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以业绩合同为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比选公告时间
本次比选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
4.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4.1参加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等材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4.2参加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查询记录(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4.3比选文件格式请下载附件1;
4.4其他文件内容可根据自身情况另行补充完善。
请报名机构于2025年3月28日17:00前将报名信息(即第4.1-4.2条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xsjrngs@163.com,视为报名成功。
5.递交及开启比选申请书时间、地点
5.1比选申请书递交及开启时间、地点:请比选申请人于2025年3月31日10:00到石家庄市和平东路751号东配楼二楼定标室开选。请将比选申请书胶装成册一式两份装于密封袋内,并加盖公章,现场开启;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比选限价及中选
6.1限价: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标准不超过60%取费,最终金额由相关评审机构审核确定,如最终金额评审价超过100万元,以100万元计取。
6.2中选: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6.3公示:在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7.发布媒介
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8.联系方式
比选人:石家庄市供热集团新视界热能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751号西配楼
联 系 人:吴佳琪
联系电话:0311-80903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