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汽车产业园区中继能源站工程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华汽产业园区中继能源站工程

2.建设单位: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大郭街道新华汽车园西北角,拟建设中继能源站一座,厂区总用地面积10276.478平方米,其中道路地1667.215平方米,实用地面积8609.263平方米。厂区总建筑面积为4928.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67.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63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热泵机房、综合生产辅助用房。

4.比选范围:本项目涉及到的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相关的项目,以及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工程实体的检测。

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者专项资质(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钢结构、市政工程材料);

3.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无损检测机构)、辐射安全许可证、省级CMA;

4.信誉要求:比选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比选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处理;

5.业绩要求:2022年6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2项类似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三、比选公告时间

本次比选公告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15:00至2025年9月18日17:00。

四、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1.比选文件格式及内容请下载比选申请书,其他文件内容可根据自身情况另行补充完善。

2.参加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3.比选申请人须在2025年9月18日17:00前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中国扫描件合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wgrgcb@163.com)视为报名成功。

联系人:张世雄,联系电话:15511327602。

4.比选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一式两份,胶装成册装于密封袋内(电子版PDF光盘或U盘一份),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比选申请书视为无效。

五、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1.比选申请书递交及开启时间、地点:请比选申请人于2025年9月19日9:30到石家庄市和平东路751号东配楼二楼定标室211开选。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六、比选限价及中选

1.比选限价:按照《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2002)版》规定收费标准的50%,最终金额由相关评审机构审核确定,如最终金额评审价超过40万元,以40万元计取。

2.比选标准: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评分标准

3.中选: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中选,如综合评分相同时,报价费率低者中选。

4.公示:中选单位将在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