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 2025年-2026年供暖期燃气锅炉项目排污许可污染源自行监测比选公告

1.比选范围与比选内容

1.1 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供暖期燃气锅炉项目排污许可污染源自行监测单位比选。

1.2 比选范围:承担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所属燃气供热站进行污染源(大气、污水、噪声等)自行监测服务、CEMS设备比对检测服务、排污许可证数据填报工作。

1.3服务内容:

1.3.1污染源自行监测服务

(1)监测范围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SO₂、NOx、颗粒物、烟气黑度。

污水污染物:COD、pH、NH3-N、BOD5、SS、总磷、动植物油、全盐量。

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昼/夜间)、敏感点昼夜噪声。

(2)监测频次与标准

有组织废气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及《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中的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和烟气黑度每年1次,氮氧化物每月1次。

污水/噪声:厂界四周及敏感点噪声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标准检测,1次/季度,昼、夜间各检测1次。污水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中要求检测,1次/季度。

(3)报告输出

编制《污染源自行监测报告》,数据同步上传至“河北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平台”。

1.3.2 CEMS设备比对检测服务

(1)检测内容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的准确性验证。

颗粒物(激光法/β射线法)。

气态污染物(红外法/紫外法)。

流速、温度、湿度等参数比对。

(2)检测方法

参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采用标准气体及便携式检测设备进行现场校准。

(3)交付成果

《CEMS比对检测报告》

1.3.3排污许可证数据填报服务。

(1)填报服务内容

包括全国污染源检测平台、各燃气供热站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废水平台、入河平台等填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月度/季度/年度执行报告。

针对环保部门核查问题提供技术答复支持。

(2)合规保障

确保数据符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备相关能力且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近3年必须具有类似的相关业绩;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参加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查询记录(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6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等规定,对检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保证和控制。

3.比选公告时间

本次比选公告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6:30至2025年11月4日17:00。

4.递交及开启比选申请书时间、地点

4.1参加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2参加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查询记录(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4.3比选文件格式请下载附件1;

4.4其他文件内容可根据自身情况另行补充完善。

请报名机构于2025年11月4日17:00前将报名信息(即第4.1-4.2条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grjttqrncghtb@163.com,视为报名成功。

4.5 比选申请书递交及开启时间、地点:请比选申请人于2025年11月5日10:00到石家庄市和平东路751号东配楼211会议室开选。请将比选申请书胶装成册,一正三副共计四份装于密封袋内,附PDF电子版U盘一份并加盖公章,现场开启。

5.比选限价及中选

5.1参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自行监测方案,每个供热站内每根烟囱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烟气黑度、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年测项目,共1次,该监测项目单价合计不得超过2000元/次;氮氧化物污染源月度监测不得超过1300元/次,1月1次,共4次。

每个供热站废水污染源等年度监测项目,共1次,该监测项目单价不得超过900元/次;厂界噪声分为厂界环境噪声和敏感度噪声,该监测项目单价分别不得超过600元/次,1季度1次,共2次;环保数据填报(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数据填报、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环境统计等)每站单价不得超过2000元;环保设备(CEMS)比对监测(温、压、流、湿等)每季度1次,每台设备比对监测不得超过6700元/次。

5.2 中选:综合评分法

5.3 公示:中选单位将在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6.发布媒介

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火车东站东配楼218室

联 系 人:楼婧

联系电话:0311-809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