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仪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范围与比选内容

1.1 项目名称:2026年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

控仪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1.2 比选范围和建设内容

比选范围:2026年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仪设备采购项目

建设内容:动态管控仪(含数采仪、摄像头、门禁、硬盘录像机和16t硬盘,验收,联网、安装、调试)

①相关要求

符合《HJ47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和《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2025)。

②录像机摄像头要求

应支持视频录像、显示、浏览、检索、回放、下载、标记、锁定等功能。

视频存储设备可采用NVR、CVR、云存储等任意一种方式,支持对摄像机的集中管理,包括参数配置、信息导入、导出、升级及日志记录等功能。

应具备日志记录和查询功能。日志内容应至少包含登录日志、报警事件、系统操作、配置操作等类型,并记录日志类型、操作时间、用户ID、访问对象标识、操作结果等信息。

应支持在输出的视频图像中叠加中文文字和符号信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排污单位名称、视频监控点位、时间等内容摄像机分辨率应不低于1920×1080 ,帧率应不低于25 fps。

 摄像机最低可用照度应满足彩色:<1 lx(F1.2),黑白:<0.1 lx(F1.2)。摄像机应具备夜间白光、暖光或红外补光等功能,确保能清晰识别监测活动过程和监测设备运行情况。摄像应具备基于SIP方式或NTP方式的网络校时功能。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不超过1s。

 ③数据存储要求

 视频监控录像应存储于前端设备。前端设备应配备充足的硬盘空间或网络存储空间,录像时长应

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a)不间断视频录像应至少保存90天,存在人员活动的视频录像片段应至少保存1年;

b)不间断视频录像应至少保存1年。

前端设备日志记录内容应至少保存1年。宜具备容灾备份的功能。机宜具备强光抑制和逆光补偿调整功能。

④防造假要求

不得具备删除、修改视音频和日志记录的功能。不得具备删除、修改设备身份编码信息的功能。应授予管理类用户所需的最小权限,实现管理类用户的权限分离。应禁止非授权用户访问操作系统的系统文件。应禁止非授权用户对前端设备上的软件进行配置或变更。应关闭不需要的系统服务、默认共享和高危端口。

⑤统一编码

业务系统应对前端设备和视频数据汇聚系统进行统一编码,并确保全局唯一性,编码规则应符合HJ1480-2026中附录F的规定。必须采用SM4加密方式上传,统一传输协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2.3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比选公告时间

本次比选公告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5:00至2026年8月24日17:30。

  1. 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4.1参加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4.2请报名机构于2026年8月24日17:30前将报名信息(即第4.1条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grjttqrn@126.com,视为报名成功。

4.3比选申请书递交及开启时间、地点:请比选申请人于2026年8月24日15:00到石家庄市和平东路751号东配楼211会议室开选。请将比选申请书胶装成册,一正三副共计四份装于密封袋内,附PDF电子版U盘一份,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盖单位公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否则比选申请文件无效,现场开启。

4.4比选文件格式请下载附件1;

4.5其他文件内容可根据自身情况另行补充完善。

5.比选限价及中选

5.1限价:36000/台。

5.2比选标准: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5.3中选:得分最高者中选。

5.4公示:中选单位将在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6.发布媒介

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通知公告栏(www.sjzsgrjt.com/tzgg.html)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751号东配楼

联 系 人:楼婧

联系电话:0311-809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