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电厂废热利用市区段干线配套高营中继能源站工程及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比选

1.比选范围与比选内容

1.1 项目名称:西柏坡电厂废热利用市区段干线配套高营中继能源站工程及供热管网工程。

1.2 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绿屏街与北三环北侧规划路交口东北角。东至南高营集体土地、西至绿屏街、南至北三环北规划路、北至南高营集体土地。征地面积31.673亩,实用地面积25.381亩。

项目总投资20270.00万元,其中设计费174.56万元。新建集中供热中继能源站一座,装机规模为:一期安装3台50MW非补燃大温差热泵机组,二期安装2台55MW非补燃大温差热泵机组。中继能源站总装机容量260MW,总建筑面积为6546.29平方米。其中包括:站房、材料库、综合水泵房、地下蓄水池、附属用房等附属设施。

零次管网:在古城路与绿屏街交叉口现状DN1400零次管网(长输管网)管道上引DN800分支管路,沿绿屏街至高营中继能源站,路由长度约为300米。

一次管网:一次管网自中继能源站西侧引出,沿绿屏街向南穿越北三环,沿恒东街敷设至恒中街,沿恒中街向西敷设至恒西街,沿恒西街向南敷设至东垣东路,接入玉石高营既有供热管道,出线管径为DN1000,路由长度约为2100米。

1.3 比选范围

A总体服务范围

本次为固定总价包干施工图审查服务,严格遵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2018年12月29日第46号修正)及省市各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全过程承担本中继能源站工程及供热管网工程工程勘察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意见反馈与修改复核、出具审查合格书、审查备案等配套技术工作,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直至项目全部施工图审查合格并完成审查备案归档为止;其中,审查时限自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完整工程勘察成果及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属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工程勘察文件审查不超过7个工作日,施工图修改及复审时间不计入前述时限,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备案,合同总价范围内不再计取任何附加服务费。

B分项工作明细

(1)审查范围与审查内容

对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热力等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2)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及复审

审查不合格的,一次性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并按程序将审查意见告知书及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后的施工图及时组织复审。

(3)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加盖审查专用章

审查合格的,出具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的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4)审查备案配合

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5)建设期技术答疑及设计变更审查

项目建设期间,就施工图审查相关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涉及审查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变更,按规定组织复审并出具相应审查意见。

(6)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及审查档案归档

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审查记录、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合格书等有关资料按规范归档保存。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具有有效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审查范围及登记应包含市政工程(热力)一类资格;

2.3 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5 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3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市政热力工程、供热管网工程或能源站工程施工图审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以业绩合同为准;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比选公告时间

3.1 本次比选公告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7:00至2026年10月19日17:00。

4.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4.1 参加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4.2 参加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查询记录(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4.3 比选文件格式请下载比选申请书;

4.4 其他文件内容可根据自身情况另行补充完善。

请报名机构于2026年10月19日17:00前将报名信息(即第4.1-4.2条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hwgrgcb@163.com,视为报名成功。

5.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5.1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请比选申请人于2026年10月20日10:00到石家庄市和平东路751号东配楼二楼定标室(211)开选。请将比选申请书胶装成册,一正一副共计两份,附PDF电子版U盘一份装于密封袋内加盖公章,现场开启。比选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比选限价及中选

6.1 比选限价:审图服务费限价 11.35 万元,冀价经费〔2011〕10 号(仅报价参考)50%。项目采用费率评标,合同为暂定价;

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委托评审机构审核确定为准,且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审核后金额低于中标金额的,按审核后金额结算。

6.2 比选标准: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评分标准;

6.3 中选: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中选;

6.4 公示:中选单位将在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7.发布媒介

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通知公告栏(www.sjzsgrjt.com/tzgg.html)。

8.联系方式

比选人: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751号东配楼

联 系 人:张世雄

联系电话:0311-8090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