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供热项目资产清算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对供热项目资产清算中介机构单位比选。

1.2项目内容:供热项目的资产清算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核算、流动资产核算、负债核算、成本核算等。需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3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1.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及比选人要求。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省级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或省级财政部门有关资产评估机构的备案公告网页截图;

2.2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资产审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2.3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组成≤2名,且牵头人为评估单位担任。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9日,每天上午9: 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在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比选文件。

3.2请报名机构于2026年5月9日17:00前将以下报名信息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grjttqrn@126.com,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注: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以方便与比选申请人联络。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书递交及开启时间、地点:请比选申请人于2026年5月11日10:00到石家庄市和平东路751号东配楼211会议室开选。请将比选申请书胶装成册,一正三副共计四份装于密封袋内,附PDF电子版U盘一份,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盖单位公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否则比选申请文件无效,现场开启。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比选限价及中选

5.1 资产评估费用最高限价:《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规定标准的40%;资产审计最高限价:《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价经费[2012]18号)清产核资标准的40%。

5.2 比选标准: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评分表。

5.3 中选: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中选。

5.4 公示:中选单位将在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通知公告栏(www.sjzsgrjt.com/tzgg.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和平东路751号东配楼

联系人:楼婧

联系电话:0311-80901029

附件: 比选文件.docx |